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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郑剑锋和吴秀峰的争吵打闹中,不知不觉的就过了。

    这一个月中,两人在学术的争论中,都对对方有了新的认识。

    郑剑锋一直以为,吴秀峰是个迂腐守旧的酸腐老头……

    好吧,其实这样理解也没错,但郑剑锋没想到这个老头的性子如此火爆,一言不合就敢上演全武行。

    这老头能活到今日不被人打死,还真是个奇迹啊。

    而吴秀峰呢,一直以为郑剑锋是个江湖意气很重的年轻人……

    好吧,这个说法也没错,但他万万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这么叛逆,还敢跟老师动手,简直就是离经叛道啊!

    吴秀峰捋了捋仅存的几根胡子,忿忿不平的想道。

    不过,这小子的思路还挺活的,对经典都有一分独到的新见解,是个可造之才啊。

    想到这里,吴秀峰不禁觉得有几分安慰。

    今天,郑剑锋的禁足令终于到期了,吴秀峰格外开恩,放了郑剑锋一天假,让郑剑锋跟着郑国士去参加由礼部尚书家的大小姐朱曼婷举办的游园诗会。

    至于司明月,现在不会时时刻刻盯着他了,但是,她会随时留意他的动向,不会再让郑剑锋随便动手杀人。

    当然了,她在郑剑锋身上施了一个小法术,一但郑剑锋有生命危险,她会感应到的,会立刻出现在郑剑锋身边,把他带走。

    郑剑锋好奇的问道:“万一我出现危险的时候,你正在蹲大号呢?”

    司明月黑着脸说:“我现在都不用吃东西了,还用得着上大号吗,你少操心这些事了,该干嘛干嘛去吧。”

    说完便一脚把郑剑锋踹出房门了。

    郑剑锋搓了搓鼻子,到大厅里跟郑国士汇合后,便一起出门去了。

    诗社位于朱雀街天水围巷子深处,此处离大街较远,倒是比较僻静。

    诗社门楣上挂着一副牌匾,上书“幽兰诗社”四个大字。

    门口有一书童打扮的年轻人,负责的是给宾客指路,和把一些不相干的人拦截在外面,据郑国士介绍,这书童曾研习过武术,对付江湖上的二三流高手不在话下。

    如果遇上了硬茬子也没事,诗社里还有高手坐镇,虽然不曾见过那位高手出过手,但自诗社成立以来,就没有见过什么特厉害的高手来捣乱,想来应该是那位高手跟江湖上的人打过招呼了,所以诗社才能一直平安无事。

    别看这里是京城,那些江湖中人从来都没将朝廷放在眼里,兵部侍郎的侄子曾经在朱雀街开了家武馆,结果才开一天就被人打得关门大吉了。

    朝廷也曾派兵去捉拿那些好事之徒,但无奈人家是高来高去的江湖中人,不跟你硬碰,你来他就走,你走了他还来捣乱,你也奈何不了他,所以此事便不了了之了。

    郑剑锋跟着郑国士一路穿廊过桥,走过一条七拐八弯的幽林小径后,两人来到一处花园,花园里种满了玉兰树,树上开满了玉兰花,有的洁白无瑕,有的由白渐紫,有的色如烟紫,端的是花团锦簇,艳丽非凡。

    玉兰树下,一群少年少女正踏花而行。

    少年们皆是身穿儒服,手摇折扇,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

    相比之下,少女们的衣着就活泛多了,有的身着黄衣,有的身穿白裙,有的一身青素,有的蓝裙飘然。

    她的的头饰也各有不同,有的是双股钗,有的是金步摇,有的头戴珠花,有的头绑抹额。

    当真的五彩缤纷,争奇斗艳啊。

    看着一群朝气洋溢的少男少女,郑剑锋感觉心情愉悦了很多。

    当他们见到郑国士时,同时迎了上来,行礼道:“参见二皇子。”

    郑国士伸手虚扶道:“此地不是宫中,大家不必多礼,请起吧。”

    郑国士指着那一名身穿黄色衣裙,头戴金步摇的少女介绍道:“皇兄,这位便是礼部尚书家的千金,朱曼婷小姐。”

    众人听他称呼郑剑锋为皇兄,心知此人必是皇家子弟,但又认不出是哪位皇子,一时之间惊疑不定。

    “二皇子,这位是……”

    朱曼婷仔细观瞧郑剑锋,只见他一身白衣锦袍,头戴玉冠,剑眉星目,胆鼻薄唇,一副贵公子的打扮,观之不似凡人,忙向郑国士打听郑剑锋的来历。

    郑国士微笑的介绍道:“这位是家兄,当朝太子郑剑锋。”

    众人闻之哗然。

    众人皆知,十余年来,太子之位一直悬而未决,就是因为传闻太子在幼时出了变故,流落民间,当今圣上一直没有再立太子,而是一直等候那位流落民间的太子归来。

    前些日子,朝廷突然昭告天下,流落民间的太子已然重归龙庭,难道就是眼前的这位?

    不过,传言太子因为久居江湖,一身草莽之气,是一为任性游侠的莽夫,眼前这位公子白璧无瑕,贵气无双,怎么也跟莽夫联系不到一起啊。

    不过,大家怀疑归怀疑,太子这个名头郑剑锋是顶着的,众人倒也不敢怠慢无礼,纷纷上前参拜。

    郑剑锋摆了摆手,让他们不必多礼,随意就好。

    也许是因为那些传言吧,众人虽然知道郑剑锋是太子,但内心里对他并没有多少敬意,既然郑剑锋让他们随意就好,他们也就不太搭理郑剑锋,相互之间自顾自的聊着天。

    郑国士一脸歉意的看着郑剑锋,他知道这些人都以文人自居,风骨傲然,打心里瞧不起在江湖里摸爬滚打了十余年的郑剑锋。

    但如果能得到他们的认可,这些人将是一股不俗的力量。

    郑剑锋对他们的态度不以为意,对郑国士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放在心上,随后便自己在院子里逛了起来。

    郑国士想要跟着他,他挥了挥手把他赶去招呼那些文人墨客去了。

    他看得出来,这些以文人自称的官宦子弟,和郑国士关系不错,不能因为自己的出现而让郑国士跟他们交恶了。

    不知不觉中,郑剑锋已出了诗社,来到一处桃林。

    此时春季已过,桃树上已经没有桃花了,只有一颗颗像疙瘩似的果子,郑剑锋不禁暗叹来的不是时候,无缘目睹落英缤纷的景象。

    在桃林处一个转弯,一条江水出现在郑剑锋面前,在江畔,还有一栋二层楼亭。

    郑剑锋来到楼前,不禁笑道:“此处倒是观景的好去处。”

    说完便拾阶而上。

    远眺大江,望着江水滚滚东流去,郑剑锋不禁有种豪情万丈的感觉。

    本来见四下无人,郑剑锋想高声朗诵一下辛弃疾和苏轼的词,一抒心中豪情,谁知道刚想开口,就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就好像被人一拳把声音揍了回去似的。

    在离楼亭不远的地方,桃林树下,一个身着素衣,头戴金钗的美女正在看书。

    郑剑锋暗自庆幸,还好没开口,要不这脸可丢大了。

    郑剑锋轻声下楼,放轻脚步来到美女身后一看,原来是本诗集。

    郑剑锋正想放轻脚步离去,那素衣美女却好像是觉察到身后有人似的,猛的一回头,吓得郑剑锋倒抽一口凉气。

    倒不是美女长得很吓人,事实上,那美女很美,鹅蛋脸,远黛眉,一双秋水剪瞳黑白分明,瑶鼻樱唇,头上挽了个发髻,一枝翠玉金钗斜插云鬓,额上一些空刘海微微卷曲,加上一身素衣打扮,整个人看上去有一种很古典的美。

    之所以吓郑剑锋一跳,你不妨试想一下,如果你面前的一猛一回头看你,你就知道是什么感觉了。

    那美女回头见身后站着一个陌生男子,也吓了一跳,慌忙起身道:“你是何人,为何鬼鬼祟祟站在我身后?”

    郑剑锋尴尬的一拱手笑道:“我叫郑剑锋,是路过的,见这里有人便想上来打声招呼,先说明白啊,我没鬼鬼祟祟,是你看书太入迷了,才没发现我的。”

    那美女打量了一下郑剑锋,见他一身贵气,不似奸恶之人,便稍稍放松警惕道:“公子是来游玩的?”

    郑剑锋笑道:“本来是跟舍弟来参加诗社的游园诗会的,不过,现在看起来他们好像并不怎么欢迎我,我便一个人独自闲逛,不自不觉中便来到了这里。”

    那美女道:“原来如此,那些人不过是一群喜欢伤春悲秋的纨绔,总爱无病呻吟,这些人不交也罢。”

    郑剑锋赞道:“嗯,点评的很对,一群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小屁孩,跟他们在一起玩实在是太幼稚了。”

    那少女掩口笑道:“小女子眼拙,没想到公子也能出口成章啊,请恕罪。”

    说完轻福一礼。

    郑剑锋摆摆手道:“我这哪里是出口成章啊,不过是借用先贤之作罢了。”

    那少女好奇问道:“不知公子说的是哪位先贤,有何着作?”

    郑剑锋便把辛弃疾的生平和一些比较出名的着作跟她说了一遍,当然了,郑剑锋用的是老套路,就说是梦中见到辛弃疾的。

    反正辛弃疾在这个世界上也不曾存在过,她要查也无从查起。

    那少女狐疑的看着郑剑锋,总觉得这个人的话不尽不实的。

    但转念一想,郑剑锋刚刚念的那些诗词,如“鹏北海,凤朝阳,又携书剑路茫茫,明年此日青云去,却笑人间举子忙”之类的诗词,短短的几句话,便把作者心中远大的抱负用文字表达了出来。

    又如“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看似是在写在寻寻觅觅中,看到了能与自己相伴一生的女子,但结合辛弃疾的生平来看,灯火阑珊处的那人,正是他最初的自己。

    如此诗词,堪称佳作,如果是他自己写的,没理由不承认,而是推托给一个不曾听说过的先贤辛弃疾啊。

    那少女笑道:“想来是那位辛弃疾将军英灵不灭,恰好有缘遇上了你,想借你之口将他毕生所着宣之于世吧。”

    郑剑锋也笑道:“人称辛弃疾为词中之龙,但我知道这不是他想要的,想来他更愿意听到有人唤他一声‘辛弃疾将军’吧,如果他能听到你唤他为辛弃疾将军,应无憾矣。”

    那少女笑了笑,没有说话。

    郑剑锋拱手道:“聊了这么久,还未请教姑娘芳名,不知姑娘可否赐教?”

    那少女回礼道:“小女子名唤沈紫秋,京城人士,家父乃兵部尚书沈重山。”

    郑剑锋拱手道:“原来是兵部尚书家的千金,失敬,失敬……”

    沈紫秋回礼道:“公子有礼了。”

    两人客套一番后,郑剑锋看了看她手里的书道:“你爱看诗集?”

    沈紫秋道:“还行吧,不过是用来打发时间而已,谈不上有多喜爱。”

    郑剑锋笑道:“刚才你看得可是很入迷啊,我到了你身后都不知道。”

    沈紫秋也笑了,说道:“刚才看到了几篇写得还可以的,一时之间看得入迷。”

    郑剑锋问道:“哦,能不能给我看看?”

    沈紫秋笑着把书递给了郑剑锋,郑剑锋拿过来翻了一下,原来是几篇跟军队有关的诗词。

    第一首是《边城有感》,惯看刀剑出边城,黑夜飞腾似有声。何事今宵梦归好,不堪吹过雁南征。

    第二首是《夜军行》,万里风沙暗,三军刀剑寒。惯看黄道上,黑夜走长安。

    第三首是《塞外观星有感》,万里长征日夜驰,惯看刀剑出男儿。三年不得封侯印,十日空悬报国恩。黑夜星辰天外动,黄河风雨峡中移。谁知此去无多路,却是当年送别时。

    郑剑锋问道:“沈姑娘喜欢这类诗词啊?”

    沈紫秋道:“这类诗词不好吗,世人只知男儿当兵入沙场,是为自己杀出个未来,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上了战场的士兵又有多少是能全须全尾的活着回来的,又有多少人从军几十年,在战场上历尽几番生死,到头来还是一个小兵,却无怨无悔的守在边关,只为守护国家的领土不受侵犯。”

    “是,有些人靠着军功比那些文官晋升的快,但那是人家拿命换来的,那不是他们应得的吗,没有军士在沙场上替他们杀出个太平来,他们还能在朝堂上侃侃而谈吗?”

    郑剑锋笑道:“嗯,确实如此,但如果没有文官处理好地方的政务,国家也不能如此繁华安定啊,你们军人还能安心的守在边关吗?”

    沈紫秋道:“我并没有否认文官作出的贡献,我只是觉得,如果文武能够团结一致,国家必定更加繁荣昌盛。”

    郑剑锋笑道:“如果有一天文武真能团结一致,皇上就该不放心了。”

    沈紫秋不解的问道:“怎么会呢,文武一体,朝廷安定,这不是挺好吗?”

    郑剑锋笑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文武一体了,到时候联合起来造皇上的反怎么办?”

    沈紫秋沉默了,到底是在权贵家长大的,她也清楚文武百官团结对国家发展有利,但如果文武真的一体了,难保不会被有心人所利用。

    权力会使人野心膨胀,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把忠君爱国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大家都不是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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