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番外废稿)我叫神里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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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很遗憾,本章是很久以前的废稿,今天家里有急事,我实在没有任何时间空间和心情码字,最终只能勉强挤出来一章,
第二章不得已用废稿充数,因为本月我已经没有请假机会了,不更全勤就没有了,这对我很重要,大家可以不看本章,
后面我有空会把本章用另外的番外替换掉,非常感谢。
【正文】
夏风吹拂过天际,我蹲在池塘边,看着水面的倒影,我的脸蛋依旧稚气未脱,粉面如花,身段也匀称,而且小馒头已经初见雏形,我真的长成了自己最喜欢的样子……不可思议。
我叫神里绫零,这是个很悲伤的故事,世间真是有太多的巧合。
我比我亲爱的姐姐小三岁,听闻姐姐出生时,父亲大人原定的名字就是「神里绫零」
而我,才是神里绫华!
好巧不巧,有个外乡人来家中做客,恰逢姐姐出世,父亲大人说姐姐与他有缘,便要讨个彩头,结果听了那人的建议,给取名——神里绫华。
而我,拿到了我姐姐原来的名字,神里绫零!
至于这个王八蛋外乡人,就是我自己的上一世!
王八蛋乱发誓,说什么“骗你我下辈子真就做女人”
我真的谢谢你。
,
但其实我觉得做女孩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都做了,那就认认真真做一次,没必要有太多心理负担。
起码在穿女装这方面,我个人还是比较能接受的,白丝黑丝渔网袜,和服旗袍洛丽塔,我似乎都可以轻松驾驭,
,
日子看起来也过得很平淡,我一直挨着姐姐睡,关系很好,也很坦诚。
姐姐端庄优雅,也比我长得高,长得快,
而我,被冠以活泼可爱的形象,兄长大人一直想和我亲近,每次见面都想抱我,亲我,我个人十分抗拒,因此设定了收费标准。
这听起来有点好笑,我十岁开始就在消费自己的漂亮脸蛋,将它们兑换成实实在在的摩拉,想来无论男女,我对钱都始终如一,
为此,我还有点害怕,因为小偷长大会变成江洋大盗,而我这样做,长大了的话……
另外就是,家仆托马经常怪我太不知分寸,没事就和他搂搂抱抱,但其实我只是把他当兄弟勾肩搭背而已,我想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
总而言之,
半个月前,我向兄长大人软磨硬泡,批准到了前往璃月的机会,那里是多金的国度,我想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商机,我要为自己的事业赚取第一桶金。
不仅是因为我天性爱钱,更是为了以后离家出走做准备,
因为我迟早有一天会被该死的兄长大人嫁给某个混蛋,也许是真的为了我好,也有可能是经典的家族联姻,总之,我这个好吃懒做不学习的蛀虫,一定是第一个被扫地出门的那个。
我可没有功夫上演什么宁死不嫁,要卖就卖,彩礼钱分我一半,
我会在新婚之夜一拳揍晕那个混蛋,然后自己跑回家震惊所有人。
……
“二小姐,车到了。”
管家走过来敲了敲我的后背,我扭头过去,最后迷恋了一眼池塘中的倒影,然后牵着他的手走向了马车,
这辆车很豪华,配得上我社奉行二小姐的身份,我坐在最中间,管家坐在我旁边。
说起这个管家,他对我很好,五岁开始他就在带我了,当然我对他并不客气,因为我出厂自带读书识字功能,还能生活自理,
比起姐姐,我从不在小事让他费心,这一点上,我对得起他!
我一般只在大事上让他操心,比如暴打了想要捏我脸的同龄儿童,直接套进麻袋丢进潮湿的水沟里。
我不仅有神之眼,还有神之胆。
,
很快管家带我来到了璃月港的一处客栈,并开好了房间,他细心地为我脱掉小皮鞋,挽起我有些长的裙子,又脱掉袜子,然后将我脚泡在热水里。
管家已经四十五六岁了,但作为一个男人,他确实很细心,兄长大人眼睛得有多尖,才能从人才市场把他这块璞玉给淘出来呢?
泡完脚后,我轻松地躺在软噗噗的大床上,脱掉了这身碍事的衣裙,这是一套枫丹风格的裙子,优雅,好看,连同小皮鞋是一套的。
可这里没有镜子,我也没办法对着镜子做点什么,所以还是穿得轻松一点比较好。
“二小姐,晚安,我就在您隔壁,有事一定要叫我。”
“好哒!”
我乖巧地冲他微笑,等他离开后才收起表情,演戏还是很累的,对于管家这种随时可以限制我自由的人,我一向表现得很听话。
随后,我趴在床上,从兜里摸出了十几枚神之眼,这都是系统兑换出来的!
而这些可以轻松绑定使用者的神之眼,就是我发家致富,事业有成的资本。
在稻妻这么多年,我只卖过一枚,当时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以至于我根本不敢大量兜售,更别提眼狩令颁布后,我的事业还没起步,就坠入冰窟。
但是到这里之后就不一样了,璃月!交易的天堂,商业的国度,我只要找到可靠的合作者,我供货,他销售,他被抓了我跑路!一定可以赚大钱。
。
晚风渐凉,我将佩刀挂在腰间悄悄离开了客栈。
辗转来到一处成衣店,挑选了一件黑色斗篷。
但尺寸总是不太适合,我拿着它走到老板面前问道:“老板,你看我适合什么尺码?”
“儿童码。”
“……”
我怒了,我好好的一米五庞然大物被他说得这么不堪,“你什么眼神?什么眼神?小姐我不买了。”
“未成年儿童买一件送两只甘雨玩偶。”
“叔叔~麻烦给我包起来。”
我摸出摩拉拍在桌上,只为表示我对甘雨爱的深沉,将斗篷穿上,拉起兜帽,盖住我这张人畜无害的脸,“老板,最近的银行在哪里?”
“北国银行!直走三百米,你要做什么?”
“抢银行咯~”
“嗯,叔叔相信你,抢成了分我一点,咱们当同伙儿,有牢一起蹲。”
老板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嘴角咧着笑,模样比死了亲妈还难看。
“契约已成!”
我留下四个字,小巧的身影飞速窜出,直奔北国银行而去。
这里远比我想要的更大,不是单纯的银行,里面还有很大的区域提供给愚人众执行官的日常生活。
然而他们的守卫却并不森严,甚至可以说是懒散,这大概和驻璃月的执行官有关。
一个好斗分子,达达利亚。
一个好色分子,白寻。
两个加在一起能凑一对王炸。
,
我很轻易就越过了巡逻队,一路摸到了打探好的房间,推开窗户,一跃落地。
昏暗的房间里,我看到了一个白丝旗袍高马尾御姐,好漂亮,爱了爱了。
但我的目标不是她。
而是旁边那个静静坐在太师椅上的翩翩好少年,这个让我一辈子忘不了的人!变态!
【提示】很遗憾,本章是很久以前的废稿,今天家里有急事,我实在没有任何时间空间和心情码字,最终只能勉强挤出来一章,
第二章不得已用废稿充数,因为本月我已经没有请假机会了,不更全勤就没有了,这对我很重要,大家可以不看本章,
后面我有空会把本章用另外的番外替换掉,非常感谢。
【正文】
夏风吹拂过天际,我蹲在池塘边,看着水面的倒影,我的脸蛋依旧稚气未脱,粉面如花,身段也匀称,而且小馒头已经初见雏形,我真的长成了自己最喜欢的样子……不可思议。
我叫神里绫零,这是个很悲伤的故事,世间真是有太多的巧合。
我比我亲爱的姐姐小三岁,听闻姐姐出生时,父亲大人原定的名字就是「神里绫零」
而我,才是神里绫华!
好巧不巧,有个外乡人来家中做客,恰逢姐姐出世,父亲大人说姐姐与他有缘,便要讨个彩头,结果听了那人的建议,给取名——神里绫华。
而我,拿到了我姐姐原来的名字,神里绫零!
至于这个王八蛋外乡人,就是我自己的上一世!
王八蛋乱发誓,说什么“骗你我下辈子真就做女人”
我真的谢谢你。
,
但其实我觉得做女孩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都做了,那就认认真真做一次,没必要有太多心理负担。
起码在穿女装这方面,我个人还是比较能接受的,白丝黑丝渔网袜,和服旗袍洛丽塔,我似乎都可以轻松驾驭,
,
日子看起来也过得很平淡,我一直挨着姐姐睡,关系很好,也很坦诚。
姐姐端庄优雅,也比我长得高,长得快,
而我,被冠以活泼可爱的形象,兄长大人一直想和我亲近,每次见面都想抱我,亲我,我个人十分抗拒,因此设定了收费标准。
这听起来有点好笑,我十岁开始就在消费自己的漂亮脸蛋,将它们兑换成实实在在的摩拉,想来无论男女,我对钱都始终如一,
为此,我还有点害怕,因为小偷长大会变成江洋大盗,而我这样做,长大了的话……
另外就是,家仆托马经常怪我太不知分寸,没事就和他搂搂抱抱,但其实我只是把他当兄弟勾肩搭背而已,我想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
总而言之,
半个月前,我向兄长大人软磨硬泡,批准到了前往璃月的机会,那里是多金的国度,我想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商机,我要为自己的事业赚取第一桶金。
不仅是因为我天性爱钱,更是为了以后离家出走做准备,
因为我迟早有一天会被该死的兄长大人嫁给某个混蛋,也许是真的为了我好,也有可能是经典的家族联姻,总之,我这个好吃懒做不学习的蛀虫,一定是第一个被扫地出门的那个。
我可没有功夫上演什么宁死不嫁,要卖就卖,彩礼钱分我一半,
我会在新婚之夜一拳揍晕那个混蛋,然后自己跑回家震惊所有人。
……
“二小姐,车到了。”
管家走过来敲了敲我的后背,我扭头过去,最后迷恋了一眼池塘中的倒影,然后牵着他的手走向了马车,
这辆车很豪华,配得上我社奉行二小姐的身份,我坐在最中间,管家坐在我旁边。
说起这个管家,他对我很好,五岁开始他就在带我了,当然我对他并不客气,因为我出厂自带读书识字功能,还能生活自理,
比起姐姐,我从不在小事让他费心,这一点上,我对得起他!
我一般只在大事上让他操心,比如暴打了想要捏我脸的同龄儿童,直接套进麻袋丢进潮湿的水沟里。
我不仅有神之眼,还有神之胆。
,
很快管家带我来到了璃月港的一处客栈,并开好了房间,他细心地为我脱掉小皮鞋,挽起我有些长的裙子,又脱掉袜子,然后将我脚泡在热水里。
管家已经四十五六岁了,但作为一个男人,他确实很细心,兄长大人眼睛得有多尖,才能从人才市场把他这块璞玉给淘出来呢?
泡完脚后,我轻松地躺在软噗噗的大床上,脱掉了这身碍事的衣裙,这是一套枫丹风格的裙子,优雅,好看,连同小皮鞋是一套的。
可这里没有镜子,我也没办法对着镜子做点什么,所以还是穿得轻松一点比较好。
“二小姐,晚安,我就在您隔壁,有事一定要叫我。”
“好哒!”
我乖巧地冲他微笑,等他离开后才收起表情,演戏还是很累的,对于管家这种随时可以限制我自由的人,我一向表现得很听话。
随后,我趴在床上,从兜里摸出了十几枚神之眼,这都是系统兑换出来的!
而这些可以轻松绑定使用者的神之眼,就是我发家致富,事业有成的资本。
在稻妻这么多年,我只卖过一枚,当时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以至于我根本不敢大量兜售,更别提眼狩令颁布后,我的事业还没起步,就坠入冰窟。
但是到这里之后就不一样了,璃月!交易的天堂,商业的国度,我只要找到可靠的合作者,我供货,他销售,他被抓了我跑路!一定可以赚大钱。
。
晚风渐凉,我将佩刀挂在腰间悄悄离开了客栈。
辗转来到一处成衣店,挑选了一件黑色斗篷。
但尺寸总是不太适合,我拿着它走到老板面前问道:“老板,你看我适合什么尺码?”
“儿童码。”
“……”
我怒了,我好好的一米五庞然大物被他说得这么不堪,“你什么眼神?什么眼神?小姐我不买了。”
“未成年儿童买一件送两只甘雨玩偶。”
“叔叔~麻烦给我包起来。”
我摸出摩拉拍在桌上,只为表示我对甘雨爱的深沉,将斗篷穿上,拉起兜帽,盖住我这张人畜无害的脸,“老板,最近的银行在哪里?”
“北国银行!直走三百米,你要做什么?”
“抢银行咯~”
“嗯,叔叔相信你,抢成了分我一点,咱们当同伙儿,有牢一起蹲。”
老板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嘴角咧着笑,模样比死了亲妈还难看。
“契约已成!”
我留下四个字,小巧的身影飞速窜出,直奔北国银行而去。
这里远比我想要的更大,不是单纯的银行,里面还有很大的区域提供给愚人众执行官的日常生活。
然而他们的守卫却并不森严,甚至可以说是懒散,这大概和驻璃月的执行官有关。
一个好斗分子,达达利亚。
一个好色分子,白寻。
两个加在一起能凑一对王炸。
,
我很轻易就越过了巡逻队,一路摸到了打探好的房间,推开窗户,一跃落地。
昏暗的房间里,我看到了一个白丝旗袍高马尾御姐,好漂亮,爱了爱了。
但我的目标不是她。
而是旁边那个静静坐在太师椅上的翩翩好少年,这个让我一辈子忘不了的人!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