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吃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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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面男子坐下后,一脸嫌弃的看着对面大快朵颐,毫无吃相的几人。。
举着筷子犹豫不决。
转头看向自己的主子,惊讶的发现他吃的正酣。
丝毫没看出他有半分嫌弃的意思。
“让一让,让一让,红烧肉来咯!”
这时,一个年轻小哥捧着一个大托盘,正往这边来。
“我来,我来,我这还能放得下!”
白面男子急忙起身接菜。
将那盆红烧肉都放到了自己面前。
色泽红润,飘香四溢的红烧肉,光看着便让人食欲大开。
趁着大伙儿还没动筷子,他急忙往自己和主子碗里分别夹了两块。
当红烧肉在嘴里化开的那一刻,他忍不住惊喜的瞪大了眼睛。
随后大家便看见,方才还惺惺作态的白面男子,此刻筷子都快使出残影了。
“让一让,让一让,香喷喷的肘子来咯!”
小哥又端来一只大肘子。
肘子被炖的软糯鲜香,肥而不腻,刚上桌,大家便纷纷朝它伸出了筷子。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流水席,不是霸王餐,肘子是大家一起吃的,你怎么能独占呢!”
只见白面男子将整只肘子都端在自己手里,不让同桌的人夹。
“这只肘子我买了,你们吃别的菜!”
说罢,他又放了八个五两的银锭子在桌上。
“一人一个,待会儿的菜上来后,都让我们先夹出一部分你们再吃!”
有钱人了不起啊。
不就是肘子吗,不吃就不吃。
赶明儿拿着这五两银子去程记酒楼,吃个够。
用钱砸来的肘子吃起来就是香。
眼见主子吃的头都没抬一下,白面男子顿时觉得碗里的红烧肉都不香了。
“老爷,肘子好吃么?”
男子艰难的从碗里抬起头,见他眼巴巴的盯着自己面前的肘子,时不时还偷偷的擦口水,顿时觉得无比丢脸。
依依不舍的把肘子上的肉都卸到自己碗里,将还沾着些肉丝的骨头递给他。
“吃吧!出息!”
“谢老爷赏!”
白面男子接过肉骨头,感恩戴德的连连道谢。
随后便将肉骨头啃的光溜溜的,跟水洗过似的。
桌上的人看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我去,不就是根骨头吗,犯得着这么卑微吗?
这做主子的也太苛待下人了吧。
之后上的每一道菜,众人都自觉让白面男子先拨一点到他的主子面前的碟子里后,才动筷子。
毕竟收人钱财,拿人手软。
两人像饿牢山放出来的一样,一顿饭吃了近一个时辰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筷子。
“啊!痛快!太好吃了!”
白面男子摸了摸吃撑的肚子,忍不住偷偷松了松腰带。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平时不给你吃饱饭呢!”
白面男子瞥了眼主子比起饭前紧绷了不少的腰带,心中诽腹。
【可不是咋地,吃饭只能吃七八分饱,每次等你吃完,我才吃,都冷了。】
“想不到这乡野之地,粗鄙的流水席竟也如此美味。
想必太.......公子在这里过得不错,起码吃食上没受委屈。
老爷,要不咱们晚上还来这吃?”
白面男子一想到那美味的肘子,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口水。
“别光想着吃吃吃,让你查的事情怎么样了。”
“这.......,老爷,此事还是回到客栈再说吧。”
街上依旧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他时刻警惕着四周,护着他家主子往程记客栈而去。
此时吃好饭,正在县令等人簇拥下打算到街上各处走走,顺便视察民情的薛继突然看见两个熟悉的面孔。
他整个人如被定住一般,愣在原地。
擦了擦眼睛,再看时,哪里还有他们的身影。
定是自己眼花了,两地相隔千里,那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且最近也没听说过他要微服私访啊。
不过为了谨慎起见,待会儿还是得给父亲去一封信,确保万无一失。
此时,主仆两人正鬼鬼祟祟的躲在巷子里,生怕被外面的人发现。
“你是怎么看路的,人都走到跟前了还没发现!”
“我......”
【还不是怪你自己非要自己偷溜出来,连侍卫都不带两个,我就是三头六臂也没法子做到万无一失呀。】
白面男子百口莫辩,只能憋屈的将在舌尖打了几个转的话都咽到了肚里。
俩人做贼似的,边走边警惕的四处张望。
好不容易才回到客栈,朝窗外打了个响指。
一个黑衣人突然出现。
“属下暗一,参见陛下!”
“让你们打探的事情,怎么样了?”
“属下无能,并未找到太子,请陛下责罚。”
“继续探查,务必在三天内找出太子的下落。”
“喏!属下告退!”
待暗卫离开后,白面男子也就是太监总管江得禄疑惑的问道:“陛下,太子真的在程家吗?”
“据传程泽礼有一子,名程锦安,轻易不示于人前,想必便是羿儿了。”
”可是整个程家我们的人都找过了,就差掘地三尺了,都没看见太子的人影啊,程家人不会把太子殿下送去岭南了吧。”
江得禄想到林家人在岭南,作为太子的外家,他们兴许比程家人更适合抚养太子。
“不可能,林家人自己的孩子都还寄养在程家。又怎么会让羿儿跟着他们去岭南受苦。
程家那个女娃不一般,你让人着重盯紧她,兴许就能顺着她这条线找到羿儿了。”
这时窗户被人敲响,三长一短,来人是暗二。
“陛下,属下已查明程家人大张旗鼓收集鸭毛鹅毛的目的了。”
暗二说完这句话,停顿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敬佩。
“程家人收集鸭毛鹅毛的目的是为了给边疆战士制作比棉衣更加保暖的羽绒服。”
“羽绒服?那鸭毛鹅毛污秽无比,怎可用来做衣服。”
江得禄脑海中想象着大兖将士穿上鸭毛鹅毛做的衣服,像一只大鸟一样,浑身臭烘烘的。
瞬间整个人都不好了。
暗二扫了他一眼,眼神里是赤裸裸的鄙视。
“你那是什么眼神,我那句话说错了吗?
鸭毛鹅毛这种滂臭的东西,你愿意穿身上吗。
还大言不惭的说是比棉衣还保暖的羽绒服呢。”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不愿与你这无知的人争。
陛下,这是我偷偷从他们厂里顺出来的一件成品羽绒服,您亲自过目后便知属下所言句句属实。”
白面男子坐下后,一脸嫌弃的看着对面大快朵颐,毫无吃相的几人。。
举着筷子犹豫不决。
转头看向自己的主子,惊讶的发现他吃的正酣。
丝毫没看出他有半分嫌弃的意思。
“让一让,让一让,红烧肉来咯!”
这时,一个年轻小哥捧着一个大托盘,正往这边来。
“我来,我来,我这还能放得下!”
白面男子急忙起身接菜。
将那盆红烧肉都放到了自己面前。
色泽红润,飘香四溢的红烧肉,光看着便让人食欲大开。
趁着大伙儿还没动筷子,他急忙往自己和主子碗里分别夹了两块。
当红烧肉在嘴里化开的那一刻,他忍不住惊喜的瞪大了眼睛。
随后大家便看见,方才还惺惺作态的白面男子,此刻筷子都快使出残影了。
“让一让,让一让,香喷喷的肘子来咯!”
小哥又端来一只大肘子。
肘子被炖的软糯鲜香,肥而不腻,刚上桌,大家便纷纷朝它伸出了筷子。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流水席,不是霸王餐,肘子是大家一起吃的,你怎么能独占呢!”
只见白面男子将整只肘子都端在自己手里,不让同桌的人夹。
“这只肘子我买了,你们吃别的菜!”
说罢,他又放了八个五两的银锭子在桌上。
“一人一个,待会儿的菜上来后,都让我们先夹出一部分你们再吃!”
有钱人了不起啊。
不就是肘子吗,不吃就不吃。
赶明儿拿着这五两银子去程记酒楼,吃个够。
用钱砸来的肘子吃起来就是香。
眼见主子吃的头都没抬一下,白面男子顿时觉得碗里的红烧肉都不香了。
“老爷,肘子好吃么?”
男子艰难的从碗里抬起头,见他眼巴巴的盯着自己面前的肘子,时不时还偷偷的擦口水,顿时觉得无比丢脸。
依依不舍的把肘子上的肉都卸到自己碗里,将还沾着些肉丝的骨头递给他。
“吃吧!出息!”
“谢老爷赏!”
白面男子接过肉骨头,感恩戴德的连连道谢。
随后便将肉骨头啃的光溜溜的,跟水洗过似的。
桌上的人看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我去,不就是根骨头吗,犯得着这么卑微吗?
这做主子的也太苛待下人了吧。
之后上的每一道菜,众人都自觉让白面男子先拨一点到他的主子面前的碟子里后,才动筷子。
毕竟收人钱财,拿人手软。
两人像饿牢山放出来的一样,一顿饭吃了近一个时辰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筷子。
“啊!痛快!太好吃了!”
白面男子摸了摸吃撑的肚子,忍不住偷偷松了松腰带。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平时不给你吃饱饭呢!”
白面男子瞥了眼主子比起饭前紧绷了不少的腰带,心中诽腹。
【可不是咋地,吃饭只能吃七八分饱,每次等你吃完,我才吃,都冷了。】
“想不到这乡野之地,粗鄙的流水席竟也如此美味。
想必太.......公子在这里过得不错,起码吃食上没受委屈。
老爷,要不咱们晚上还来这吃?”
白面男子一想到那美味的肘子,忍不住吸溜了一下口水。
“别光想着吃吃吃,让你查的事情怎么样了。”
“这.......,老爷,此事还是回到客栈再说吧。”
街上依旧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他时刻警惕着四周,护着他家主子往程记客栈而去。
此时吃好饭,正在县令等人簇拥下打算到街上各处走走,顺便视察民情的薛继突然看见两个熟悉的面孔。
他整个人如被定住一般,愣在原地。
擦了擦眼睛,再看时,哪里还有他们的身影。
定是自己眼花了,两地相隔千里,那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且最近也没听说过他要微服私访啊。
不过为了谨慎起见,待会儿还是得给父亲去一封信,确保万无一失。
此时,主仆两人正鬼鬼祟祟的躲在巷子里,生怕被外面的人发现。
“你是怎么看路的,人都走到跟前了还没发现!”
“我......”
【还不是怪你自己非要自己偷溜出来,连侍卫都不带两个,我就是三头六臂也没法子做到万无一失呀。】
白面男子百口莫辩,只能憋屈的将在舌尖打了几个转的话都咽到了肚里。
俩人做贼似的,边走边警惕的四处张望。
好不容易才回到客栈,朝窗外打了个响指。
一个黑衣人突然出现。
“属下暗一,参见陛下!”
“让你们打探的事情,怎么样了?”
“属下无能,并未找到太子,请陛下责罚。”
“继续探查,务必在三天内找出太子的下落。”
“喏!属下告退!”
待暗卫离开后,白面男子也就是太监总管江得禄疑惑的问道:“陛下,太子真的在程家吗?”
“据传程泽礼有一子,名程锦安,轻易不示于人前,想必便是羿儿了。”
”可是整个程家我们的人都找过了,就差掘地三尺了,都没看见太子的人影啊,程家人不会把太子殿下送去岭南了吧。”
江得禄想到林家人在岭南,作为太子的外家,他们兴许比程家人更适合抚养太子。
“不可能,林家人自己的孩子都还寄养在程家。又怎么会让羿儿跟着他们去岭南受苦。
程家那个女娃不一般,你让人着重盯紧她,兴许就能顺着她这条线找到羿儿了。”
这时窗户被人敲响,三长一短,来人是暗二。
“陛下,属下已查明程家人大张旗鼓收集鸭毛鹅毛的目的了。”
暗二说完这句话,停顿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敬佩。
“程家人收集鸭毛鹅毛的目的是为了给边疆战士制作比棉衣更加保暖的羽绒服。”
“羽绒服?那鸭毛鹅毛污秽无比,怎可用来做衣服。”
江得禄脑海中想象着大兖将士穿上鸭毛鹅毛做的衣服,像一只大鸟一样,浑身臭烘烘的。
瞬间整个人都不好了。
暗二扫了他一眼,眼神里是赤裸裸的鄙视。
“你那是什么眼神,我那句话说错了吗?
鸭毛鹅毛这种滂臭的东西,你愿意穿身上吗。
还大言不惭的说是比棉衣还保暖的羽绒服呢。”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不愿与你这无知的人争。
陛下,这是我偷偷从他们厂里顺出来的一件成品羽绒服,您亲自过目后便知属下所言句句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