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征服贝爷的东北菜,小鸡炖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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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就吃这个,怎么啦?你不喜欢?”孟飞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么美味的小鸡炖蘑菇,贝爷竟然不喜欢?!!
按理说不应该啊,贝爷这种连蛆都吃的存在,不应该不喜欢吃鸡肉啊。
“那个........恩?!!”贝爷刚想开口婉拒,但此时突然风向变了,将锅中散发的热气吹向了贝爷这边。
顿时锅中散发的鲜香,瞬间就窜进了贝爷的鼻腔,像一只调皮的小手,在不断地轻抚着他的嗅觉神经。
贝爷一愣。
这小味咋就那么香呢!
不应该啊!
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我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这道菜,一看就不好吃,怎么可能发出这么美味的香味!
贝爷说到一半的话又咽了回去,此时他也是有些好奇这锅中的小鸡炖蘑菇,究竟是什么味道。
“来吧,菜都好了,开吃吧,都是朋友,在我这不用客气。”孟飞将筷子递到贝爷跟前,笑着说道。
不过又怕贝爷用不习惯筷子,又跑去厨房找来一把勺子递给他。
贝爷接过勺子,从锅中舀起一块鸡肉,放到眼前仔细端详,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块鸡肉应该是出自鸡大腿,壮实的鸡肉此时早已经吸满了汤汁,整体呈现黄黑色。
贝爷深吸了一口气,张嘴咬了一小口鸡肉。
鸡肉进入口中的一瞬间,一股浓郁的香味瞬间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混合着鸡肉本身的鲜美和蘑菇特殊香气的味道。
贝爷不禁闭上眼睛,细细品味这美妙的滋味,他能感受到鸡肉的鲜嫩多汁,每一口都充满了弹性,仿佛在舌尖上跳动,同时,调料的味道也恰到好处地融入其中,增添了更多层次的口感。
这看似平平无奇,甚至是毫无食欲的鸡肉,竟然比他们国家的惠灵顿牛排还要好吃!!!
“哦!迈!嘎!!这简直是太好吃了!!孟!!你真是个天才!!”
贝爷刚才的戒备神色一扫而空,赞叹了一句后,便低头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鸡肉。
后来觉得勺子有些耽误他进食的速度,贝爷竟然直接用手抓了起来,吃相别提有多狼狈,孟飞甚至都听到了鸡骨头碎裂的声音。
“哎呀,你慢点,这一大锅呢,够你吃的!”孟飞有些哭笑不得的提醒道。
听到孟飞的话,贝爷这才回过神, 有些尴尬的嘬了嘬手指上的汤汁,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孟,实在是不好意思,你这鸡肉实在是太香了,一时间没忍住,哈哈哈哈。”
“你别光吃鸡肉啊,这蘑菇也老香了。”
“啥!!这蘑菇不是调味料吗?难道也能吃??”贝爷一脸惊奇道。
“那肯定的啊!这道菜蘑菇才是精髓呐!!你快尝尝!”
听到孟飞的话,贝爷眼睛顿时一亮,连忙舀起一勺蘑菇送入口中。
轻轻咀嚼了两下,贝爷整个人直直的愣在了原地,眼睛瞪得老大,一脸的震惊神色。
霎时间,榛蘑的那股特殊的清香味道,瞬间征服了贝爷的味觉神经,那味道就像是春日嫩芽,夏日的鲜花,秋日的果实还有冬日里柴火燃烧的味道。
每一种都代表着美好和温暖~~
这么多年,他吃过的菌类不下百种,有德国的黑松露、膏药国的高玩菇、咖喱国的赤杆菌甚至连喜马拉雅山上的天山雪菇他都吃过,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的存在,可却都没有他嘴中的这个榛蘑香。
贝爷握住勺子的 右手微微颤抖着,脸上不知何时流下了两行清泪,但脸色却是激动异常。
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可以称做是世界上吃过食物最多的人,可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小小的蘑菇所征服了。
“好吃!!简直是太好吃了!!这是上帝赐予的食物吗!”
孟飞嘿嘿一笑,用锅铲从锅沿上铲下一块大饼子,并没有盛起,而是将其按到了菜汤中,蒸熟的大饼子上面全都是膨胀后的孔洞,在浸入汤中后,瞬间吸满了鲜美的汤汁。
“给,尝尝这个,这个可老好吃了!”孟飞将浸满汤汁的大饼子放到贝爷碗中。
此时贝爷的眼睛已经放光,就像饿了三天三夜的狼看到了食物一样,也顾不得用勺子,直接用手抓起,塞进口中。
他迫不及待地咬下一口,鲜美的汤汁瞬间将他的口腔填满,浓郁的味道让他不禁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味
整道菜的精华全都在这汤汁之中,那独特的鲜味和浓郁的肉香味交织在一起,疯狂刺激着他的味蕾。
贝爷此时也顾不上孟飞了,一口大饼子,一口鸡肉,一口蘑菇的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半个小时后,贝爷一手扶着肚子,一手扶着桌子,艰难的站起身,将裤腰带松了松,这才觉得好受些。
孟飞不禁捂嘴偷笑,这贝爷看样子也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竟吃大蛆,喝骆驼尿了。
吃完饭后,两人坐在葡萄架下的摇椅上,吹着清爽的晚风,享受着夏日夜晚的清凉。
“贝爷,你这次是来华夏录节目吗?”孟飞问道。
“是啊,你们华夏电视台邀请我们来的,不光我,还有光头德那家伙。”
“德爷也竟然来了!!哇!太好了,我最喜欢的户外明星就是你们两个!他也在大兴安岭吗?”孟飞一脸兴奋的问道。
“恩,我俩都被空投到这边的,他先跳的伞,距离这边应该不远.........”
说到一半,贝爷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差点没背过气去。
“哈哈哈,我在这享受着顶尖美食,躺着舒服的摇椅,吹着舒适的晚风,光头德那家伙,这时候估计正光着腚躲在简易庇护所里饥寒交迫呢,哈哈哈哈哈。想想就觉得爽!”
..............
此时距离孟家沟10公里外的一片深林中,一满脸胡须的光头佬,正蜷缩在树洞中,瑟瑟发抖着。
这男人正是被称作地表最强男人的埃德.斯塔福德,人送外号——德爷。
德爷此时正拿着Gopro,对着镜头露出一个招牌式的微笑:
“给!给!给!大家好,我是埃德,今天是我来到华夏原始森林的第二天,我的庇护所今天被一只黑熊霸占了,没办法,我只好找个树洞对付一晚了,不过大家不要担心,我在洞口的树洞里找到了些好东西。”
说罢,德爷将手掌摊开,暴露在镜头之下。
只见他的手掌上,疯狂的扭动着十余只肥胖的大白虫,每一只都有指节大小,身上布满了细密的绒毛,他们的头部是粉红色的,口器两边是两个硕大的钳子,看上去十分诡异,让人不寒而栗。
它们在德爷的手掌上不断地蠕动着,仿佛在寻找逃脱的机会。
德爷伸手抓起一只,放到摄像头跟前,给给给的笑道:
“这是胡狼娥的幼虫,这里面可是满满的蛋白质,这一只就可以抵得过三颗鸡蛋,看来我今晚不用饿肚子了。”
说完,德爷就将那疯狂扭动的大白虫塞进口中,双齿用力,直接咬了下去。
“噗嗤!”
伴随着德爷的牙关闭紧,那肥壮的大白虫瞬间爆汁,白色的汁液溅了满满一摄像头,德爷也顾那么多,一脸享受的咀嚼着口中的“美味”,还不时的发出给给给的笑声。
突然,树洞内的笑声戛然而止。
德爷的脸色又兴奋享受,变的扭曲惨白。
“哦!fuck!什么东西咬我的屁股了!!”
“恩,就吃这个,怎么啦?你不喜欢?”孟飞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么美味的小鸡炖蘑菇,贝爷竟然不喜欢?!!
按理说不应该啊,贝爷这种连蛆都吃的存在,不应该不喜欢吃鸡肉啊。
“那个........恩?!!”贝爷刚想开口婉拒,但此时突然风向变了,将锅中散发的热气吹向了贝爷这边。
顿时锅中散发的鲜香,瞬间就窜进了贝爷的鼻腔,像一只调皮的小手,在不断地轻抚着他的嗅觉神经。
贝爷一愣。
这小味咋就那么香呢!
不应该啊!
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我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这道菜,一看就不好吃,怎么可能发出这么美味的香味!
贝爷说到一半的话又咽了回去,此时他也是有些好奇这锅中的小鸡炖蘑菇,究竟是什么味道。
“来吧,菜都好了,开吃吧,都是朋友,在我这不用客气。”孟飞将筷子递到贝爷跟前,笑着说道。
不过又怕贝爷用不习惯筷子,又跑去厨房找来一把勺子递给他。
贝爷接过勺子,从锅中舀起一块鸡肉,放到眼前仔细端详,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块鸡肉应该是出自鸡大腿,壮实的鸡肉此时早已经吸满了汤汁,整体呈现黄黑色。
贝爷深吸了一口气,张嘴咬了一小口鸡肉。
鸡肉进入口中的一瞬间,一股浓郁的香味瞬间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混合着鸡肉本身的鲜美和蘑菇特殊香气的味道。
贝爷不禁闭上眼睛,细细品味这美妙的滋味,他能感受到鸡肉的鲜嫩多汁,每一口都充满了弹性,仿佛在舌尖上跳动,同时,调料的味道也恰到好处地融入其中,增添了更多层次的口感。
这看似平平无奇,甚至是毫无食欲的鸡肉,竟然比他们国家的惠灵顿牛排还要好吃!!!
“哦!迈!嘎!!这简直是太好吃了!!孟!!你真是个天才!!”
贝爷刚才的戒备神色一扫而空,赞叹了一句后,便低头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鸡肉。
后来觉得勺子有些耽误他进食的速度,贝爷竟然直接用手抓了起来,吃相别提有多狼狈,孟飞甚至都听到了鸡骨头碎裂的声音。
“哎呀,你慢点,这一大锅呢,够你吃的!”孟飞有些哭笑不得的提醒道。
听到孟飞的话,贝爷这才回过神, 有些尴尬的嘬了嘬手指上的汤汁,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孟,实在是不好意思,你这鸡肉实在是太香了,一时间没忍住,哈哈哈哈。”
“你别光吃鸡肉啊,这蘑菇也老香了。”
“啥!!这蘑菇不是调味料吗?难道也能吃??”贝爷一脸惊奇道。
“那肯定的啊!这道菜蘑菇才是精髓呐!!你快尝尝!”
听到孟飞的话,贝爷眼睛顿时一亮,连忙舀起一勺蘑菇送入口中。
轻轻咀嚼了两下,贝爷整个人直直的愣在了原地,眼睛瞪得老大,一脸的震惊神色。
霎时间,榛蘑的那股特殊的清香味道,瞬间征服了贝爷的味觉神经,那味道就像是春日嫩芽,夏日的鲜花,秋日的果实还有冬日里柴火燃烧的味道。
每一种都代表着美好和温暖~~
这么多年,他吃过的菌类不下百种,有德国的黑松露、膏药国的高玩菇、咖喱国的赤杆菌甚至连喜马拉雅山上的天山雪菇他都吃过,每一个都是价值连城的存在,可却都没有他嘴中的这个榛蘑香。
贝爷握住勺子的 右手微微颤抖着,脸上不知何时流下了两行清泪,但脸色却是激动异常。
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可以称做是世界上吃过食物最多的人,可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小小的蘑菇所征服了。
“好吃!!简直是太好吃了!!这是上帝赐予的食物吗!”
孟飞嘿嘿一笑,用锅铲从锅沿上铲下一块大饼子,并没有盛起,而是将其按到了菜汤中,蒸熟的大饼子上面全都是膨胀后的孔洞,在浸入汤中后,瞬间吸满了鲜美的汤汁。
“给,尝尝这个,这个可老好吃了!”孟飞将浸满汤汁的大饼子放到贝爷碗中。
此时贝爷的眼睛已经放光,就像饿了三天三夜的狼看到了食物一样,也顾不得用勺子,直接用手抓起,塞进口中。
他迫不及待地咬下一口,鲜美的汤汁瞬间将他的口腔填满,浓郁的味道让他不禁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味
整道菜的精华全都在这汤汁之中,那独特的鲜味和浓郁的肉香味交织在一起,疯狂刺激着他的味蕾。
贝爷此时也顾不上孟飞了,一口大饼子,一口鸡肉,一口蘑菇的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半个小时后,贝爷一手扶着肚子,一手扶着桌子,艰难的站起身,将裤腰带松了松,这才觉得好受些。
孟飞不禁捂嘴偷笑,这贝爷看样子也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竟吃大蛆,喝骆驼尿了。
吃完饭后,两人坐在葡萄架下的摇椅上,吹着清爽的晚风,享受着夏日夜晚的清凉。
“贝爷,你这次是来华夏录节目吗?”孟飞问道。
“是啊,你们华夏电视台邀请我们来的,不光我,还有光头德那家伙。”
“德爷也竟然来了!!哇!太好了,我最喜欢的户外明星就是你们两个!他也在大兴安岭吗?”孟飞一脸兴奋的问道。
“恩,我俩都被空投到这边的,他先跳的伞,距离这边应该不远.........”
说到一半,贝爷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差点没背过气去。
“哈哈哈,我在这享受着顶尖美食,躺着舒服的摇椅,吹着舒适的晚风,光头德那家伙,这时候估计正光着腚躲在简易庇护所里饥寒交迫呢,哈哈哈哈哈。想想就觉得爽!”
..............
此时距离孟家沟10公里外的一片深林中,一满脸胡须的光头佬,正蜷缩在树洞中,瑟瑟发抖着。
这男人正是被称作地表最强男人的埃德.斯塔福德,人送外号——德爷。
德爷此时正拿着Gopro,对着镜头露出一个招牌式的微笑:
“给!给!给!大家好,我是埃德,今天是我来到华夏原始森林的第二天,我的庇护所今天被一只黑熊霸占了,没办法,我只好找个树洞对付一晚了,不过大家不要担心,我在洞口的树洞里找到了些好东西。”
说罢,德爷将手掌摊开,暴露在镜头之下。
只见他的手掌上,疯狂的扭动着十余只肥胖的大白虫,每一只都有指节大小,身上布满了细密的绒毛,他们的头部是粉红色的,口器两边是两个硕大的钳子,看上去十分诡异,让人不寒而栗。
它们在德爷的手掌上不断地蠕动着,仿佛在寻找逃脱的机会。
德爷伸手抓起一只,放到摄像头跟前,给给给的笑道:
“这是胡狼娥的幼虫,这里面可是满满的蛋白质,这一只就可以抵得过三颗鸡蛋,看来我今晚不用饿肚子了。”
说完,德爷就将那疯狂扭动的大白虫塞进口中,双齿用力,直接咬了下去。
“噗嗤!”
伴随着德爷的牙关闭紧,那肥壮的大白虫瞬间爆汁,白色的汁液溅了满满一摄像头,德爷也顾那么多,一脸享受的咀嚼着口中的“美味”,还不时的发出给给给的笑声。
突然,树洞内的笑声戛然而止。
德爷的脸色又兴奋享受,变的扭曲惨白。
“哦!fuck!什么东西咬我的屁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