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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走了就别回来。”
最后这一句,宁福宗故意提高了音量,让里间的宁罗氏听的清清楚楚,一点面子都没给她留。
宁罗氏的眼泪无声滑落,忍下肚里的心酸,吩咐仆人打包行李。
刚进酉时,四位少爷从私塾回到了宁府,大少爷的小厮宁墨偷偷告诉他,太太和老爷吵架生气,带着五小姐回了罗家。
宁安世皱着眉头问:“因何事而吵?”
宁墨摇了摇头,“当时是大管家亲自看的门,太太身边知情的,又都跟着去了罗家,我没打听出来。”
宁安世:“父亲刚回来,母亲就跟他闹,真是太不理智了!她就算不为妹妹着想,也得为我想想啊!”
他今年都十四岁了,该定亲了,要是让外人知道宁家府里不和,对他说亲会很有影响。
“母亲真是太不懂事了!总是给我找事!”
背着手,在房里来回走了几趟,宁安世吩咐道:“你去安排一下,明天跟我去罗府接母亲。”
宁墨小声提醒道:“吴举人那里……”
吴世荣是早年间的举人,那学问是大大的,在城南开了间私塾,宁家几位少爷都在那进学。
宁安世:“我让四弟帮我告一天假。”
说着,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去了书香斋。
四少爷是四姨太生的,四姨太以前是太太的丫鬟,对太太很是恭敬,平时教育四少爷,都是让他以大少爷为主。
宁安世走进书香斋,宁安同连忙迎了出来,“大哥,怎么过来了?咱们不是刚分开吗?”
宁安世温和道:“明天有事不能去吴举人那里上课,你帮我告天假。”
宁安同:“这点小事,让宁墨过来说一声就是,怎还烦劳大哥亲自走一趟,宁墨真是该罚。”
宁安世:“我吩咐他去做别的了。”
宁安同笑着道:“那就是我错怪宁墨了。”
“爹爹回来了,今天荣寿堂摆饭,我们一起去吧!”
宁安世:“四弟先去,我回墨砚斋换身衣服再过去。”
两人一起走出书香斋,在门廊处分道扬镳。
此时的宁惠敏也收到了宁罗氏回娘家的消息,
“真的呀!太好了!张妈快去厨房给我整点好吃的!我这么瘦,该好好补补了。”
张妈看着兴奋的宁惠敏,无奈的叹了口气,“小姐,你别这么高兴,让别人看到了,误会了你就不好了。”
宁惠敏装模作样的清了清嗓子,“嗯!张妈说的对,太太和老爷吵架,我真是太伤心了,现在浑身没劲儿,快去厨房给我弄点吃的。”
张妈问:“小姐是吃粥还是面条?”
宁惠敏:“我要吃肉,粥和面条没有营养,我身体这么差,应该吃点有营养的。”
张妈:“肉不好克化,小姐脾胃弱,还是该吃些好消化的。”
宁惠敏:“去给我蒸两个鸡蛋,再炒个肉菜,有荤有素,行了吧?”
张妈嘟囔:“这两个都是荤菜,哪里来的素?”
宁惠敏:“少废话,快去!”
张妈不情不愿的出了门,以前让小姐吃饭,小姐都不吃,今天却点起了菜,真是越发不好伺候了。
宁惠敏被宁福宗激发了求生欲,现在迫不及待的想养好身子报仇,今天这还算是要求少的了,第二天宁惠敏就要整治一双小脚。
“小荷,我的脚又疼又痒,实在挨不住,怎么办?”
小荷是穷苦出身,虽然羡慕小姐能裹脚,但她一双天足,没有伺弄小脚的经验,只能跑去找了张妈。
不一会儿,张妈端着个木盆,走进了宁惠敏的屋子。
“小姐,我给你用开水泡泡脚,帮你修剪一下,上些珍珠粉,重新裹一下,很快就不痒了!”
说起来,她本不是这宁府的仆人,而是跟三姨太嫁进来的。
三姨太的爷爷张茂林是个举人,早年间当过买办,所以说张家也曾阔过,就是子嗣上有些不足,只生了一个儿子,就是三姨太的爹。
当时小孩子夭折率高,她爹被如珠如宝养大,除了会糟践钱,比她爷爷强一点的就是在生孩子上了。
她爹与她娘,生了三个孩子,一个妾室给他生了两个。
可惜只活下来三个,她娘活了一子一女,妾室活下来一个儿子。
三姨太是正头娘子生的,本也想做人正妻,可两个哥哥,为了私吞爷爷留给她的嫁妆,联合起来,把她送给了宁福宗做妾。
当时她进府的时候,就只带了一个小包袱和张妈。
陪嫁铺子,还是怀了宁惠敏后,她回张家耀武扬威,用宁家的门第胁迫了两个哥哥,才要到的。
能要回这一处铺子,就很不容易了,其他的陪嫁就别想了。
张妈自从吃上宁家的饭后,也不再是三姨太一个人的丫鬟,整个宁府,哪有事情往哪儿搬。
三姨太生了孩子后,太太倒是特意给她指了一个丫鬟,但那丫鬟是太太的人,三姨太指挥不动,房里没大事,小事都让三姨太自己做了。
张妈虽然每天都会被安排不少活计,但三姨太、四小姐和五少爷要是有事找她,她也会放下手头的活,先过来伺候,在宁府,算是三姨太为数不多可以信任的人。
但穿过来的宁惠敏,却不是很相信张妈。
心中虽然如此想,但表面上宁惠敏却不是这么做的。
张妈给宁惠敏拆开了裹脚布,正常人的脚趾头都是朝前的,但她的不同,除了拇趾以外,其它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向脚心,使得脚背处隆起,像一个大些的粽子。
连带着视觉冲击而来的是,嗅觉冲击,死老鼠味儿盈满了房间。
宁惠敏抬头搜索小荷,果然已经不见了。
小荷虽然嘴上总是羡慕着说,小姐多有福气啊!
裹了小脚,以后可以嫁给富贵之家做正房太太,不愁吃不愁穿,还不用干活,让人伺候一辈子,多好啊!
但心里面其实对小脚腻歪的很。
夏天那时候,她的脚隔着裹布,常常散发出臭味,她嫌弃的都不上前,每次都是张妈给她弄些有香味的粉末遮掩。
“有本事走了就别回来。”
最后这一句,宁福宗故意提高了音量,让里间的宁罗氏听的清清楚楚,一点面子都没给她留。
宁罗氏的眼泪无声滑落,忍下肚里的心酸,吩咐仆人打包行李。
刚进酉时,四位少爷从私塾回到了宁府,大少爷的小厮宁墨偷偷告诉他,太太和老爷吵架生气,带着五小姐回了罗家。
宁安世皱着眉头问:“因何事而吵?”
宁墨摇了摇头,“当时是大管家亲自看的门,太太身边知情的,又都跟着去了罗家,我没打听出来。”
宁安世:“父亲刚回来,母亲就跟他闹,真是太不理智了!她就算不为妹妹着想,也得为我想想啊!”
他今年都十四岁了,该定亲了,要是让外人知道宁家府里不和,对他说亲会很有影响。
“母亲真是太不懂事了!总是给我找事!”
背着手,在房里来回走了几趟,宁安世吩咐道:“你去安排一下,明天跟我去罗府接母亲。”
宁墨小声提醒道:“吴举人那里……”
吴世荣是早年间的举人,那学问是大大的,在城南开了间私塾,宁家几位少爷都在那进学。
宁安世:“我让四弟帮我告一天假。”
说着,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去了书香斋。
四少爷是四姨太生的,四姨太以前是太太的丫鬟,对太太很是恭敬,平时教育四少爷,都是让他以大少爷为主。
宁安世走进书香斋,宁安同连忙迎了出来,“大哥,怎么过来了?咱们不是刚分开吗?”
宁安世温和道:“明天有事不能去吴举人那里上课,你帮我告天假。”
宁安同:“这点小事,让宁墨过来说一声就是,怎还烦劳大哥亲自走一趟,宁墨真是该罚。”
宁安世:“我吩咐他去做别的了。”
宁安同笑着道:“那就是我错怪宁墨了。”
“爹爹回来了,今天荣寿堂摆饭,我们一起去吧!”
宁安世:“四弟先去,我回墨砚斋换身衣服再过去。”
两人一起走出书香斋,在门廊处分道扬镳。
此时的宁惠敏也收到了宁罗氏回娘家的消息,
“真的呀!太好了!张妈快去厨房给我整点好吃的!我这么瘦,该好好补补了。”
张妈看着兴奋的宁惠敏,无奈的叹了口气,“小姐,你别这么高兴,让别人看到了,误会了你就不好了。”
宁惠敏装模作样的清了清嗓子,“嗯!张妈说的对,太太和老爷吵架,我真是太伤心了,现在浑身没劲儿,快去厨房给我弄点吃的。”
张妈问:“小姐是吃粥还是面条?”
宁惠敏:“我要吃肉,粥和面条没有营养,我身体这么差,应该吃点有营养的。”
张妈:“肉不好克化,小姐脾胃弱,还是该吃些好消化的。”
宁惠敏:“去给我蒸两个鸡蛋,再炒个肉菜,有荤有素,行了吧?”
张妈嘟囔:“这两个都是荤菜,哪里来的素?”
宁惠敏:“少废话,快去!”
张妈不情不愿的出了门,以前让小姐吃饭,小姐都不吃,今天却点起了菜,真是越发不好伺候了。
宁惠敏被宁福宗激发了求生欲,现在迫不及待的想养好身子报仇,今天这还算是要求少的了,第二天宁惠敏就要整治一双小脚。
“小荷,我的脚又疼又痒,实在挨不住,怎么办?”
小荷是穷苦出身,虽然羡慕小姐能裹脚,但她一双天足,没有伺弄小脚的经验,只能跑去找了张妈。
不一会儿,张妈端着个木盆,走进了宁惠敏的屋子。
“小姐,我给你用开水泡泡脚,帮你修剪一下,上些珍珠粉,重新裹一下,很快就不痒了!”
说起来,她本不是这宁府的仆人,而是跟三姨太嫁进来的。
三姨太的爷爷张茂林是个举人,早年间当过买办,所以说张家也曾阔过,就是子嗣上有些不足,只生了一个儿子,就是三姨太的爹。
当时小孩子夭折率高,她爹被如珠如宝养大,除了会糟践钱,比她爷爷强一点的就是在生孩子上了。
她爹与她娘,生了三个孩子,一个妾室给他生了两个。
可惜只活下来三个,她娘活了一子一女,妾室活下来一个儿子。
三姨太是正头娘子生的,本也想做人正妻,可两个哥哥,为了私吞爷爷留给她的嫁妆,联合起来,把她送给了宁福宗做妾。
当时她进府的时候,就只带了一个小包袱和张妈。
陪嫁铺子,还是怀了宁惠敏后,她回张家耀武扬威,用宁家的门第胁迫了两个哥哥,才要到的。
能要回这一处铺子,就很不容易了,其他的陪嫁就别想了。
张妈自从吃上宁家的饭后,也不再是三姨太一个人的丫鬟,整个宁府,哪有事情往哪儿搬。
三姨太生了孩子后,太太倒是特意给她指了一个丫鬟,但那丫鬟是太太的人,三姨太指挥不动,房里没大事,小事都让三姨太自己做了。
张妈虽然每天都会被安排不少活计,但三姨太、四小姐和五少爷要是有事找她,她也会放下手头的活,先过来伺候,在宁府,算是三姨太为数不多可以信任的人。
但穿过来的宁惠敏,却不是很相信张妈。
心中虽然如此想,但表面上宁惠敏却不是这么做的。
张妈给宁惠敏拆开了裹脚布,正常人的脚趾头都是朝前的,但她的不同,除了拇趾以外,其它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向脚心,使得脚背处隆起,像一个大些的粽子。
连带着视觉冲击而来的是,嗅觉冲击,死老鼠味儿盈满了房间。
宁惠敏抬头搜索小荷,果然已经不见了。
小荷虽然嘴上总是羡慕着说,小姐多有福气啊!
裹了小脚,以后可以嫁给富贵之家做正房太太,不愁吃不愁穿,还不用干活,让人伺候一辈子,多好啊!
但心里面其实对小脚腻歪的很。
夏天那时候,她的脚隔着裹布,常常散发出臭味,她嫌弃的都不上前,每次都是张妈给她弄些有香味的粉末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