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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镀金版沙漠之鹰!
陆轩翻了翻白眼道:“我们是军人,不是什么明星,你是不是又欠你老头子赏你几军棍了?”
邢红帆一想到上次被打了100军棍,几天都没能下床,听到陆轩的话,吓了一跳,赶紧讪讪笑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别在意!“
然而邢红帆的目光不停的看着陆轩,真是那个羡慕嫉妒恨呐,狼牙,那可是代表着军人最高的荣誉,最强特种兵的存在,更是华夏最顶端的特种部队,听到这个名字就让人热血沸腾啊!
陆轩将M10狙击枪拼装好后,抚摸了一下狙击枪的枪头,感觉有一种热血在燃烧,那是一种对枪械的挚爱与狂热,回归战场的兴奋劲!
将M10搁置在一边吼,陆轩又发现了一个小木盒,而邢红帆很快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唇角露出充满深意的笑容,忍不住的还舔了舔嘴唇,老子可是下了血本的啊。
当陆轩打开木盒子一看,目光顿时闪烁出了异彩,不禁失声叫道:“我日,竟然是珍藏版的沙漠之鹰,还是镀金版的!”
沙漠之鹰,于30年前,由最著名的米国MRI发布公司研制,在经过数以千计的射击试验之后,第一把具有完全功能的0.357口径沙漠之鹰终于面世,一出现,这款0.357就成为了收藏家和枪械爱好者疯狂追逐的对象!
可想而知,沙漠之鹰在世界上拥有着绝对狂热的喜爱者,都以收藏了沙漠之鹰为荣,这可是第一把0.357口径的手枪啊!
更为重要的是,陆轩眼底下的这一把沙漠之鹰还是镀金版的,土豪金啊,虽然这把手枪早已被淘汰,但是收藏的价值,绝对不可估量!
陆轩都忍不住舔了一下微微干燥的嘴唇,镀金版的沙漠之鹰,用来杀人,那得多威风凛凛啊,屌爆了!
“这把手枪应该入得了你的法眼吧,”邢红帆嘿嘿笑道:“这镀金版的沙漠之鹰,可是费了我好大的功夫才弄到手的,珍藏了有十年了。”
“不过嘛,”邢红帆干笑了两声道:“这把手枪我是拿过你过过眼福的,没准备给你拿去用,你还是用我身上这把吧。”
说完,邢红帆从腰间掏出了92式9mm手枪,这种手枪是现代化使用的手枪,容弹具为双排双进15发弹匣,而沙漠之鹰却只能单排7发单闸,可见92式9mm手枪更适合使用了。
然而陆轩会答应么,沙漠之鹰以现在的角度来看,有着枪身过重、容弹量小、结构复杂、后座力大等诸多毛病,根本不好使用,但对于陆轩这位特种兵王来说,完全不是问题,镀金版的沙漠之鹰,追求的是帅气拉风的感觉。
“不换,”陆轩板着脸道,这个邢红帆是故意的,故意来向自己显摆的。
邢红帆听到这句话,顿时惊到了,讪讪笑道:“陆轩呐,你是狼牙的特种兵,应该明白沙漠之鹰不适合战场了,还是用我这把吧。”
“对于我来说,什么手枪都一样,所以我还会选择够霸气的土豪金沙漠之鹰,你放心,我用完了会还给你的,”陆轩一字一句的说道。
君子不夺人所好,即使陆轩真的想把这把珍藏版的沙漠之鹰占为己有,也是看的出来,邢红帆对这把枪的喜爱程度,深怕自己拿走不还似的。
此刻,邢红帆还能说什么呢,难不成还想从身为狼牙特种兵的陆轩手中把沙漠之鹰给抢过来?
可是邢红帆心里苦啊,这手沙漠之鹰自己压根都开过一枪呢,却是要被不是手枪主人的陆轩给“破处”了,邢红帆都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了,让你装逼,让你显摆!
“好吧,不过你可别给我弄丢了,”邢红帆叮嘱道,陆轩是狼牙特种兵,实力更是强悍,所以邢红帆相信他,一定能够救出宋家小姐的。
“放心吧你,”陆轩笑道,旋即是又是看到了一把军用的冲锋枪,和一把军刺,这把军区的冲锋枪是华夏国85式7.62毫米口径微声冲锋枪是在85轻冲的基础上更换节套和枪管,增加消声装置变型而成,主要以单发和点射火力杀伤200米以内敌有生目标,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精度好、近距离火力强、携带使用方便的特点。
陆轩曾经便是用到过这种冲锋枪,而且还是经常用到,细细抚摸着枪身,一下子勾起了很多的回忆来,有开心的,有痛苦的,神情间复杂难言。
“这把冲锋枪不需要,军刺我留着,”陆轩正色道。
这把军刺呈棱型,带血槽,刀身不反光,可直接安装在枪上,可以折叠收起也可拆下来使用,军刺的重点在于刺,所以前端都会很锋利,以及前端接触面都会很窄,便于刺击。因此被称为"刺"而不是"刀"。
军刺还有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名字——“战俘刀”’,是战后清理战场,用来处死未死敌军和清理战俘的,用这种无声的杀人武器来处理,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血管形成空气栓子,主要是堵住了通往脑部的血管而使脑部产生循环障碍,进而造成脑组织缺氧,然后迅速死亡。
可想而知,军刺的杀伤力是极为恐怖的,是近身搏斗中最可怕的武器,而每一个特种兵都会佩带一把军刺。
“你不要冲锋枪,那些佣兵可是有不少的冲锋步枪啊,”邢红帆愕然道。
陆轩笑了笑:“不喜欢拿着冲锋枪扫射的感觉。”
邢红帆有点傻眼了,冲锋枪扫射,那可是极为痛快的感觉啊,他竟然不喜欢,真是想法与众不同。
但陆轩这么说了,邢红帆不好再说说什么,只好由着他了。
因为用冲锋枪基本上没有什么技术可言,因此陆轩才不喜欢,只要瞄准大概的目标,一番扫射就行了,太蛮了,毫无技巧可言!
在车子上的陆轩,已经脱下了身上穿的休闲装,即使穿着秋衣秋裤的他,也是露出了结实的身板,宋轻语悄悄的看了他一眼,脸色晕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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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镀金版沙漠之鹰!
陆轩翻了翻白眼道:“我们是军人,不是什么明星,你是不是又欠你老头子赏你几军棍了?”
邢红帆一想到上次被打了100军棍,几天都没能下床,听到陆轩的话,吓了一跳,赶紧讪讪笑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别在意!“
然而邢红帆的目光不停的看着陆轩,真是那个羡慕嫉妒恨呐,狼牙,那可是代表着军人最高的荣誉,最强特种兵的存在,更是华夏最顶端的特种部队,听到这个名字就让人热血沸腾啊!
陆轩将M10狙击枪拼装好后,抚摸了一下狙击枪的枪头,感觉有一种热血在燃烧,那是一种对枪械的挚爱与狂热,回归战场的兴奋劲!
将M10搁置在一边吼,陆轩又发现了一个小木盒,而邢红帆很快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唇角露出充满深意的笑容,忍不住的还舔了舔嘴唇,老子可是下了血本的啊。
当陆轩打开木盒子一看,目光顿时闪烁出了异彩,不禁失声叫道:“我日,竟然是珍藏版的沙漠之鹰,还是镀金版的!”
沙漠之鹰,于30年前,由最著名的米国MRI发布公司研制,在经过数以千计的射击试验之后,第一把具有完全功能的0.357口径沙漠之鹰终于面世,一出现,这款0.357就成为了收藏家和枪械爱好者疯狂追逐的对象!
可想而知,沙漠之鹰在世界上拥有着绝对狂热的喜爱者,都以收藏了沙漠之鹰为荣,这可是第一把0.357口径的手枪啊!
更为重要的是,陆轩眼底下的这一把沙漠之鹰还是镀金版的,土豪金啊,虽然这把手枪早已被淘汰,但是收藏的价值,绝对不可估量!
陆轩都忍不住舔了一下微微干燥的嘴唇,镀金版的沙漠之鹰,用来杀人,那得多威风凛凛啊,屌爆了!
“这把手枪应该入得了你的法眼吧,”邢红帆嘿嘿笑道:“这镀金版的沙漠之鹰,可是费了我好大的功夫才弄到手的,珍藏了有十年了。”
“不过嘛,”邢红帆干笑了两声道:“这把手枪我是拿过你过过眼福的,没准备给你拿去用,你还是用我身上这把吧。”
说完,邢红帆从腰间掏出了92式9mm手枪,这种手枪是现代化使用的手枪,容弹具为双排双进15发弹匣,而沙漠之鹰却只能单排7发单闸,可见92式9mm手枪更适合使用了。
然而陆轩会答应么,沙漠之鹰以现在的角度来看,有着枪身过重、容弹量小、结构复杂、后座力大等诸多毛病,根本不好使用,但对于陆轩这位特种兵王来说,完全不是问题,镀金版的沙漠之鹰,追求的是帅气拉风的感觉。
“不换,”陆轩板着脸道,这个邢红帆是故意的,故意来向自己显摆的。
邢红帆听到这句话,顿时惊到了,讪讪笑道:“陆轩呐,你是狼牙的特种兵,应该明白沙漠之鹰不适合战场了,还是用我这把吧。”
“对于我来说,什么手枪都一样,所以我还会选择够霸气的土豪金沙漠之鹰,你放心,我用完了会还给你的,”陆轩一字一句的说道。
君子不夺人所好,即使陆轩真的想把这把珍藏版的沙漠之鹰占为己有,也是看的出来,邢红帆对这把枪的喜爱程度,深怕自己拿走不还似的。
此刻,邢红帆还能说什么呢,难不成还想从身为狼牙特种兵的陆轩手中把沙漠之鹰给抢过来?
可是邢红帆心里苦啊,这手沙漠之鹰自己压根都开过一枪呢,却是要被不是手枪主人的陆轩给“破处”了,邢红帆都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了,让你装逼,让你显摆!
“好吧,不过你可别给我弄丢了,”邢红帆叮嘱道,陆轩是狼牙特种兵,实力更是强悍,所以邢红帆相信他,一定能够救出宋家小姐的。
“放心吧你,”陆轩笑道,旋即是又是看到了一把军用的冲锋枪,和一把军刺,这把军区的冲锋枪是华夏国85式7.62毫米口径微声冲锋枪是在85轻冲的基础上更换节套和枪管,增加消声装置变型而成,主要以单发和点射火力杀伤200米以内敌有生目标,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精度好、近距离火力强、携带使用方便的特点。
陆轩曾经便是用到过这种冲锋枪,而且还是经常用到,细细抚摸着枪身,一下子勾起了很多的回忆来,有开心的,有痛苦的,神情间复杂难言。
“这把冲锋枪不需要,军刺我留着,”陆轩正色道。
这把军刺呈棱型,带血槽,刀身不反光,可直接安装在枪上,可以折叠收起也可拆下来使用,军刺的重点在于刺,所以前端都会很锋利,以及前端接触面都会很窄,便于刺击。因此被称为"刺"而不是"刀"。
军刺还有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名字——“战俘刀”’,是战后清理战场,用来处死未死敌军和清理战俘的,用这种无声的杀人武器来处理,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血槽迅速将空气引入血管形成空气栓子,主要是堵住了通往脑部的血管而使脑部产生循环障碍,进而造成脑组织缺氧,然后迅速死亡。
可想而知,军刺的杀伤力是极为恐怖的,是近身搏斗中最可怕的武器,而每一个特种兵都会佩带一把军刺。
“你不要冲锋枪,那些佣兵可是有不少的冲锋步枪啊,”邢红帆愕然道。
陆轩笑了笑:“不喜欢拿着冲锋枪扫射的感觉。”
邢红帆有点傻眼了,冲锋枪扫射,那可是极为痛快的感觉啊,他竟然不喜欢,真是想法与众不同。
但陆轩这么说了,邢红帆不好再说说什么,只好由着他了。
因为用冲锋枪基本上没有什么技术可言,因此陆轩才不喜欢,只要瞄准大概的目标,一番扫射就行了,太蛮了,毫无技巧可言!
在车子上的陆轩,已经脱下了身上穿的休闲装,即使穿着秋衣秋裤的他,也是露出了结实的身板,宋轻语悄悄的看了他一眼,脸色晕红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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