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重生小姑的炮灰侄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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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深秋,并州县超美公社上泗生产队,抢收工作已经结束,只剩下零零散散的收尾工作了。
今年的收成不错,累了半个月的社员同志们渐渐缓上劲儿来,脸上挂上了灿烂的笑容。
一边不紧不慢的干着活,一边热火朝天的聊八卦。
“今天大队长去接知青,能接回几个啊?”
“可千万别多了。知青点快住不下了吧?”
“不知道今年来的知青长得怎么样,之前那几个刚来的时候都挺好,现在跟咱们差不离儿了。”
“得了吧,还是差挺多的。至少说话和咱们就不一样。”
“先别说了,小队长来巡逻了。”
“啧!屁大个官儿,还挺把自己当回事儿。”
大家停止聊天,闷头干活。
这里是三小队的片区,三小队的人基本上都姓方,小队长也是本家人,叫方家旺。
方小队长看着自己小队的这群人,刚才都在磨洋工,这会儿全都假模假式儿的。
他还真不能说啥,全特么是没出五服的本家,还都比他辈分大。那个在地头儿疯跑的五岁小男孩,他得管人家叫叔。
方家旺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摇着头走了过去。
没等他走远,大家又重新开始叽叽喳喳的聊起来了。
“学礼啊,你家宝珠高中毕业了,在家闲着也不是个事儿啊,你得叫她出来干活啊!”
“前段时间抢收,宝珠没怎么干过活,受不了这个苦,不来就不来。现在又没什么重活了,你让她来适应适应。”
“就是,要是一直找不到工作,她难道还能一直闲在家里啊。大姑娘了,你不能像小时候一样惯着她。”
被人点名的方学礼低着头翻了个白眼,在心里骂这群人咸吃萝卜淡操心,管好自己就得了,管我家宝珠干吗?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道:“家里的活也得有人干啊,宝珠留在家里,我和她妈回家就能吃上现成儿的。总比在外面累死累活干半天,回家还得现做饭强吧。”
啧!谁不是累死累活回家现做饭那?你内涵谁呢?
腹诽归腹诽,大家一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没把大家伙儿的意见听进去。
也是,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宠到大的,一直念书,也没干过活,一时半会儿的,可能还是舍不得让她下地。
而被大家念叨的方宝珠,此刻,已经换了个芯子。
长宁早上醒来的时候,家里人都已经下地干活了。堂屋的桌子上,给她留了早饭,用盘子扣着,还是温乎的。一碗玉米糊,半个白面馍,还有一个煮鸡蛋。
这在农村,绝对是排得上号的好饭!
原主今年17岁,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自小就倍受父母宠爱。虽然生在农村,家里条件也不算多好,但是父母尽最大可能给她最好的生活,舍不得让她干活,让她一直读书。
原主也很争气,成绩始终名列前茅。
可惜这时候没有高考,读书再好,高中毕业也得回家。或者找工作,或者下地干活。
她今年夏天刚刚高中毕业,此刻正在家里闲着呢。暂时没找到工作,爸妈也不让她下地。
在原世界里,过完年一开春,她在公社找到一份小学老师的工作,此后就一直在教育系统耕耘,从小学老师做到小学校长,最后做到了县教育局副局长。
她的丈夫最初是公社干事,后来也慢慢高升,做到了县粮食局局长。两口子相濡以沫,一路扶持,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也是相依相伴走完一生。长辈慈爱,儿女孝顺。
这样的人生,在农村,堪称完美。但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也就轮不到长宁来了。
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变数,原主的小姑方明月重生了!一周目的剧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原主原本一帆风顺的生活被她彻底打乱。
长宁一边吃饭一边查看原主的记忆和二周目的世界线。在年代世界,难得有这么悠闲的开局。
简单来说,这就是个重生女妄想另攀高枝儿的故事,方明月第一世爱上了一个城里来的知青,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追求,如愿和人家结了婚,后来也跟着回了城。
她看人的眼光其实不差,嫁的人老实守信顾家。后来没考上大学,自己在回家探亲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工作,通过招工回了城,又马不停蹄的将方明月母子两人接了回去。比起那些抛妻弃子的渣男,不知道好到哪儿去了!
但对于方明月来说,这个人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没有什么大本事,没法儿让她过上好日子。
当最初的心动渐渐平息,在日复一日为柴米油盐操心的过程中,方明月对生活、对丈夫的不满越来越强烈。
后来,方家父母去世,方明月一家回老家奔丧,听村里人说起,他们村的杨爱军同志在部队步步高升,在团长职位上转业到了地方,升官也不慢,现在已经是副市长了。
方明月当时就惊讶的不行。
这个杨爱军她有印象,当时她正跟知青丈夫浓情蜜意,在河边谈天说地,正好遇见这个人回家探亲。她当时还看了他一眼,长得高大挺拔,眉眼锋利,但是那时候她年轻,更喜欢知青丈夫这一款温文尔雅的。
现在嘛,方明月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要是当年,她选中的是杨爱军,那她现在就是官太太了,何必在菜市场和小贩为了仨瓜俩枣的斤斤计较?
回到城里以后,方明月对现实生活越发不满,而且经常走神儿,幻想自己嫁给杨爱军之后的生活,甚至经常一脸春色,让周围的邻居怀疑她要出轨。
终于,在一次恍恍惚惚中,方明月闯了红灯,被一辆疾驰的小汽车撞飞,当场死亡。
死了以后,却发现自己回到了1972年的年底。那时候,她刚刚喜欢上后来的知青丈夫,往人家跟前儿凑了几回,还没有做太多事,也没有挑明关系。一切都还来得及。
她当机立断的切断了和知青的一切联系。
这辈子,她一定要嫁给杨爱军。
她要嫁给谁,其实和原主没有任何关系。
但问题是,重生的方明月没长脑子,却把第一世的戾气给带回来了。她对第一世过的比她好的原主嫉妒的要命,都是方家的孩子,都是受父母宠爱长大的,凭什么原主过的好,她方明月就过的一地鸡毛?
她知道上辈子改变原主人生的节点,就想尽办法搞破坏,把她当小学老师的机会给搅和没了。
原主一家很生气,她妈还把方明月打了一顿,但是除了闹一场,也没有别的办法。
好在一家人比较乐观,当不了小学老师,原主奋发图强,参加了第一届高考,自觉考的还挺不错,毕竟是正经的高中毕业生,上学的时候成绩优异,考前还能安静的复习了一段时间。
结果,原主迟迟没收到录取通知。她去县里查成绩,去公社邮局询问情况,却得知,她的录取通知书被方明月拿走了!
而方明月在知道了原主的行动之后,担心露馅儿,也担心原主会比上辈子过的还好,直接一不做二不休,要了原主的命。
当然了,这个故事二周目的最终结局,是团灭。方明月和她的父母都死在了原主父母的手上。等于原主的爸爸不光杀了亲妹妹,还杀了亲生父母。因为他觉得,养出方明月这样的女儿,做爹妈的必须得负责任!他们死有余辜!
原主的父母,是一对狼灭。为了给唯一的女儿报仇,他们杀疯了。然后也自杀了。
所以,原主的心愿,是好好活着,孝敬父母,报复方明月。
1972年深秋,并州县超美公社上泗生产队,抢收工作已经结束,只剩下零零散散的收尾工作了。
今年的收成不错,累了半个月的社员同志们渐渐缓上劲儿来,脸上挂上了灿烂的笑容。
一边不紧不慢的干着活,一边热火朝天的聊八卦。
“今天大队长去接知青,能接回几个啊?”
“可千万别多了。知青点快住不下了吧?”
“不知道今年来的知青长得怎么样,之前那几个刚来的时候都挺好,现在跟咱们差不离儿了。”
“得了吧,还是差挺多的。至少说话和咱们就不一样。”
“先别说了,小队长来巡逻了。”
“啧!屁大个官儿,还挺把自己当回事儿。”
大家停止聊天,闷头干活。
这里是三小队的片区,三小队的人基本上都姓方,小队长也是本家人,叫方家旺。
方小队长看着自己小队的这群人,刚才都在磨洋工,这会儿全都假模假式儿的。
他还真不能说啥,全特么是没出五服的本家,还都比他辈分大。那个在地头儿疯跑的五岁小男孩,他得管人家叫叔。
方家旺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摇着头走了过去。
没等他走远,大家又重新开始叽叽喳喳的聊起来了。
“学礼啊,你家宝珠高中毕业了,在家闲着也不是个事儿啊,你得叫她出来干活啊!”
“前段时间抢收,宝珠没怎么干过活,受不了这个苦,不来就不来。现在又没什么重活了,你让她来适应适应。”
“就是,要是一直找不到工作,她难道还能一直闲在家里啊。大姑娘了,你不能像小时候一样惯着她。”
被人点名的方学礼低着头翻了个白眼,在心里骂这群人咸吃萝卜淡操心,管好自己就得了,管我家宝珠干吗?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道:“家里的活也得有人干啊,宝珠留在家里,我和她妈回家就能吃上现成儿的。总比在外面累死累活干半天,回家还得现做饭强吧。”
啧!谁不是累死累活回家现做饭那?你内涵谁呢?
腹诽归腹诽,大家一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没把大家伙儿的意见听进去。
也是,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宠到大的,一直念书,也没干过活,一时半会儿的,可能还是舍不得让她下地。
而被大家念叨的方宝珠,此刻,已经换了个芯子。
长宁早上醒来的时候,家里人都已经下地干活了。堂屋的桌子上,给她留了早饭,用盘子扣着,还是温乎的。一碗玉米糊,半个白面馍,还有一个煮鸡蛋。
这在农村,绝对是排得上号的好饭!
原主今年17岁,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自小就倍受父母宠爱。虽然生在农村,家里条件也不算多好,但是父母尽最大可能给她最好的生活,舍不得让她干活,让她一直读书。
原主也很争气,成绩始终名列前茅。
可惜这时候没有高考,读书再好,高中毕业也得回家。或者找工作,或者下地干活。
她今年夏天刚刚高中毕业,此刻正在家里闲着呢。暂时没找到工作,爸妈也不让她下地。
在原世界里,过完年一开春,她在公社找到一份小学老师的工作,此后就一直在教育系统耕耘,从小学老师做到小学校长,最后做到了县教育局副局长。
她的丈夫最初是公社干事,后来也慢慢高升,做到了县粮食局局长。两口子相濡以沫,一路扶持,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也是相依相伴走完一生。长辈慈爱,儿女孝顺。
这样的人生,在农村,堪称完美。但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也就轮不到长宁来了。
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变数,原主的小姑方明月重生了!一周目的剧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原主原本一帆风顺的生活被她彻底打乱。
长宁一边吃饭一边查看原主的记忆和二周目的世界线。在年代世界,难得有这么悠闲的开局。
简单来说,这就是个重生女妄想另攀高枝儿的故事,方明月第一世爱上了一个城里来的知青,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追求,如愿和人家结了婚,后来也跟着回了城。
她看人的眼光其实不差,嫁的人老实守信顾家。后来没考上大学,自己在回家探亲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工作,通过招工回了城,又马不停蹄的将方明月母子两人接了回去。比起那些抛妻弃子的渣男,不知道好到哪儿去了!
但对于方明月来说,这个人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没有什么大本事,没法儿让她过上好日子。
当最初的心动渐渐平息,在日复一日为柴米油盐操心的过程中,方明月对生活、对丈夫的不满越来越强烈。
后来,方家父母去世,方明月一家回老家奔丧,听村里人说起,他们村的杨爱军同志在部队步步高升,在团长职位上转业到了地方,升官也不慢,现在已经是副市长了。
方明月当时就惊讶的不行。
这个杨爱军她有印象,当时她正跟知青丈夫浓情蜜意,在河边谈天说地,正好遇见这个人回家探亲。她当时还看了他一眼,长得高大挺拔,眉眼锋利,但是那时候她年轻,更喜欢知青丈夫这一款温文尔雅的。
现在嘛,方明月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要是当年,她选中的是杨爱军,那她现在就是官太太了,何必在菜市场和小贩为了仨瓜俩枣的斤斤计较?
回到城里以后,方明月对现实生活越发不满,而且经常走神儿,幻想自己嫁给杨爱军之后的生活,甚至经常一脸春色,让周围的邻居怀疑她要出轨。
终于,在一次恍恍惚惚中,方明月闯了红灯,被一辆疾驰的小汽车撞飞,当场死亡。
死了以后,却发现自己回到了1972年的年底。那时候,她刚刚喜欢上后来的知青丈夫,往人家跟前儿凑了几回,还没有做太多事,也没有挑明关系。一切都还来得及。
她当机立断的切断了和知青的一切联系。
这辈子,她一定要嫁给杨爱军。
她要嫁给谁,其实和原主没有任何关系。
但问题是,重生的方明月没长脑子,却把第一世的戾气给带回来了。她对第一世过的比她好的原主嫉妒的要命,都是方家的孩子,都是受父母宠爱长大的,凭什么原主过的好,她方明月就过的一地鸡毛?
她知道上辈子改变原主人生的节点,就想尽办法搞破坏,把她当小学老师的机会给搅和没了。
原主一家很生气,她妈还把方明月打了一顿,但是除了闹一场,也没有别的办法。
好在一家人比较乐观,当不了小学老师,原主奋发图强,参加了第一届高考,自觉考的还挺不错,毕竟是正经的高中毕业生,上学的时候成绩优异,考前还能安静的复习了一段时间。
结果,原主迟迟没收到录取通知。她去县里查成绩,去公社邮局询问情况,却得知,她的录取通知书被方明月拿走了!
而方明月在知道了原主的行动之后,担心露馅儿,也担心原主会比上辈子过的还好,直接一不做二不休,要了原主的命。
当然了,这个故事二周目的最终结局,是团灭。方明月和她的父母都死在了原主父母的手上。等于原主的爸爸不光杀了亲妹妹,还杀了亲生父母。因为他觉得,养出方明月这样的女儿,做爹妈的必须得负责任!他们死有余辜!
原主的父母,是一对狼灭。为了给唯一的女儿报仇,他们杀疯了。然后也自杀了。
所以,原主的心愿,是好好活着,孝敬父母,报复方明月。